讓白痴去打多元成家的混仗

近日因為多元成家方案要進入立法,對於直接挑戰到民法的一夫一妻制度各界有許多的討論,雖然宗教界難得的團結,一致反對多元成家方案,但同志團體和性平團體所討論對抗的對象卻漸漸聚焦在基督教團體身上。沒辦法,誰叫這一群基督徒裡白痴特別多,只有他們是有一位帶頭的上帝,也只有他們的經典中一開始就明確記載暗示一夫一妻制度的觀念,我們當然是讓這群白痴去打這個多元成家的爛仗。 這場仗還沒有一面倒,是因為性平團體和同志們對聖經的了解也不夠充分,如果他們看熟聖經了,就會發現拿聖經來支持一夫一妻制也是非常薄弱的。聖經中最早出現一夫一妻的記載是關於創造人類的傳說。傳時說的性質就是普世性,為要讓最多數的人可以理解其中所要傳達的概念,就是人是被上帝創造的,人有其更像上帝的獨特性。然而,把歷代聖經中最重要的幾個人物抓出來檢視,到底有多少人是一夫一妻的。 最直覺地挑出聖經中的重要人物,摩西、雅各、大衛和耶穌。摩西的妻子是米甸祭師的女兒,另一處記載摩西取了古實的女子為妻,所以摩西至少取兩位,只是不知道是否為同時。雅各,聖經明確記載他在同一個時間有兩位妻子,這兩位妻子互相爭鬥的故事還蠻精彩的。大衛,他的妻妾多到連兒子都要上來幫忙照顧了。耶穌,在當時的年代都30歲了聖經還沒有記載他的婚姻狀態,若不是被當時的教會刻意隱藏耶穌有婚姻的事實,也難怪同志團體合理懷疑耶穌是Gay。 婚姻制度的由來難脫歷史文化的背景,真實婚姻的狀態又絕對和財富與權力有關。為什麼雅各可以同時取兩位妻子?為什麼大衛可以取這麼多位?又為什麼聖經中可以被記載的知名人士多半都是多妻的狀態?答案很簡單,這些知名的人多半是擁有財富與權力的人,自然他們是多妻的。請不要把獨身或一夫一妻當作聖潔的必要條件,若這是必要條件,如何說明聖經中先知被上帝呼召去取妓女,又如何說明大衛具有祭師的職分。 為什麼歷世歷代多數人的婚配狀態會是一夫一妻,很簡單,就是經濟能力的問題。在文化許可和經濟許可的情況下,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民族也是存在的。難道這些文化就不應該受到尊重? 立法和傳說有一個共通的特性,就是普遍性,是為了規範多數人可以遵循的事項。當一個法律侵害到少數人的權益時,我們必須以尊重的態度給予補償和救濟。同志團體的確是在一夫一妻下受到權力侵害的團體,特別在遺產的繼承上,因為不被承認的婚姻狀態使得他們的伴侶無法在財產的繼承權上受到保障。要處理這個問題,除了直接修改民法之外,並非沒有其他辦法?從救濟的角度來立法補救也不失為一個思考的方向。 基督教團體近來在媒體上的白痴行為還真是不少,第一、是拿信仰的立場來參與討論。這樣的討論難免進入一個各說各話的結果,因為不在基督教信仰領域的人為什麼要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框架。討論公共議題必須抽離信仰的規範,特別是自己的立場都站不住腳的時候。第二、連舉反例的能力都不會。多元成家方案會不會造成社會混亂,性平團體要堅持一夫一妻制度的人舉例,竟然只會拿別的國家的數據來說明。這還是各說各話的狀態,並且用數字來作為最後立論的姿態就是對同志朋友最大的不尊重。因為再多的數字都是建構那些數字的人,那些人不是’我’。 理性的討論應該是積極的去思考當民法依照多元成家方案的版本被修改後,在實務上會出現的問題是甚麼。例如,關於遺產與贈與稅的部份要如何對應修法,親等要如何認定,親屬關係的建立與消失是否有時間的規範。若不詳細地檢討這些部份貿然修法,當然讓多數人不安。 舉例來說,當血親子女選擇另外一個人作為父母時,原本的生理父母的親等要怎麼認定?如果是被認定在三等親之外,生理父母能否和自己的子女重新有婚姻關係?又舉例現行的贈與稅每人每年可以享有贈與子女200萬的免稅空間,若一個人可以在一年內更換365 個父母,子女是否可以享受7億3千萬被贈與的權力。同性婚姻無法被承認造成遺產繼承的問題若開放了,會不會讓詐騙集團騙取保險金的過程變得更加容易。舉凡種種的問題都需要更細緻的去討論,並且檢討會牽動的相關法令。我們應當積極地參與這類問題的討論,才能知道多元成家方案有哪些部份是能接受的,又有哪些部份必須以救濟的方式來立特別法,才不會造成稅賦和社會秩序的問題。 讓白痴繼續拿聖經去打這場混仗吧!我們神棍教會對於這個不夠多元的多元成家方案暫時是採取支持的態度。多元成家方案很可惜還是落在兩人所建構的婚配關係中,沒能照顧到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群體的需求,對這些人的歧視與不尊重我們對性平單位感到遺憾。若可以動到刑法把與未滿十七歲兒童性交的條例移除,才能進一步保障到更多人的多元需求。這類的法令嚴重侵犯到孩童性交的權利,若父母沒有權利決定孩子的親屬關係,父母又有甚麼權利決定孩子的性交行為呢! 我們的立法院對少數人是友善的,過去我們神棍所推動的稅制改革和各樣制度都是讓少數人的權益獲得更大的保障,並且將成本分攤到多數人的身上,相信這次的多元成家方案也能在我們的努力下順利過關。

November 7, 2013 · 1 分鐘

誰吹了我的喇叭

政大陳敦源教授邀請到走出埃及社團負責人厲珍妮到校內進行反同志運動的演講,再次引起學生對基督教如何面對同志運動的關注。基督教對於同志運動的看法至今還沒有很統一的論點,多數福音派的教會,還是以直譯式的方式以舊約經文來詮釋對同性戀者的態度。 聖經中有幾處明顯記載對同性性行為的反對態度的經文。例如,羅馬書一章24節到28節提到「所以,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我們無法否認聖經的確明顯地存在反對同性性行為的立場,並且把同性性行為視為一種罪惡。問題是信徒如何實踐這些可能具有時代背景的經文。 基督教的存在就是對傳統猶太教的反叛,多數的基督徒相信,我們信的是新約的聖經,對於新舊約經文出現施行上的衝突時,信徒選擇以新約聖經為基準。例如,舊約中如何處理被強暴的婦女,答案是嫁給施暴者。舊約中如何處理虧負你的人,答案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些經文有時代性?當然有。 再來,新約的經文難道就沒有時代性?新約的經文在一個末日來臨的背景下完成,信徒相信世界末日即將臨到,對於甚麼是今生最重要的事,何為罪,如何聖潔回到天家會有一個急迫感。因為馬上就要被耶穌接走了,所以要凡物共用。因為世界馬上就要消化了,所以,不必考慮性別平等的問題,女人不能像男人一樣在會堂上發言。試問,當今教會的人是如何實踐這些"沒有"時代性的經文。有種大家來凡物共用啊,有本事不再按牧女牧師啊。即使是新約聖經,都仍舊存在疾病等同罪惡的觀念,一個人身有殘疾,必定得罪上帝。聖經中存在具有時代性的經文,無可辯駁。 那麼,教會該如何面對同性戀者呢? 第一、先天的影響的確會造成同性性傾向。因為基因與賀爾蒙的緣故的確會影響一個人的性傾向。但這不足以說明同性戀是一種疾病,也不應該以此作為同性戀應該被矯治的理由。 第二、教會應對淫亂重新定義。離婚者與喪偶者在嚴格的福音派信徒中,或許也被貼著淫亂的標籤。然而這樣的控告真的合乎上帝的屬性?相信,就算排除任何道德的理由僅僅基於衛教的立場,人獸交,群交,多重性伴侶等危險性行為都不應該是被任何團體鼓勵的選項。但對於有同性性傾向的朋友而言,與同性性交不正是他們順性的權利? 第三、鼓勵同志朋友守約。約是基督教一個重要的信仰元素,聖經中看重上帝如何與人立約,也看重人與人之間如何守約。雖然我們的同志環境還不是很有善,但同志朋友不應該為了反叛環境的現實,而用極端相反的方式來確立自己的存在。我們應該鼓勵同志朋友承認自己的傾向,鼓勵同志朋友如異性戀者般有專一的愛情,並且鼓勵同志朋友在婚姻的約束下彼此照顧。說白一點,教會應該支持同志婚姻,讓同志朋友能享有與一般人一樣與家庭有關的法律保護。 第四、私領域空間應當給予尊重。我不認為任何一個宗教有權利對於兩個相愛的人的私領域空間有資格進行干涉,並且套上是否聖潔的帽子。 誰吹了我的喇叭呢?要你管,正如我不管誰吹了耶穌的喇叭一樣。

May 2, 2012 · 1 分鐘